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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岩土力学与工程学会轨道交通专业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7-07-03 14:54:00阅读:收藏
摘要:江苏省岩土力学与工程学会轨道交通专业委员会是全省岩土(岩石)力学与工程及相关研究或工程领域的科技工作者及科研机构和团体自愿结成的依法经江苏省民政厅注册登记成立的具有公益性的、地方非营利性的学术性法人社会团体。受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领导并在中国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的指导下进行工作,挂靠在南京市解放军理工大学工程兵工程学院。学会于1987年12月16日正式成立,成立时的名称为江苏省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理事长为钱七虎。学会每两年举办一次理事会议,每四年进行一次理事会换届选举。现任理事长为解放军理工大学理学院院长金...

江苏省岩土力学与工程学会轨道交通专业委员会是全省岩土(岩石)力学与工程及相关研究或工程领域的科技工作者及科研机构和团体自愿结成的依法经江苏省民政厅注册登记成立的具有公益性的、地方非营利性的学术性法人社会团体。受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领导并在中国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的指导下进行工作,挂靠在南京市解放军理工大学工程兵工程学院。学会于1987年12月16日正式成立,成立时的名称为江苏省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理事长为钱七虎。

学会每两年举办一次理事会议,每四年进行一次理事会换届选举。

现任理事长为解放军理工大学理学院院长金丰年教授,秘书长为解放军理工大学工程兵工程学院王源副教授,法定代表人为金丰年教授。

学会遵照中国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的宗旨,团结和动员广大岩土工程科学技术工作者,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力的思想,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优良学风,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开展学术上的自由讨论,加强应用研究工作,为繁荣和促进我省岩土力学科学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学会的主要任务:

一、积极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理论联系实际,对各生产部门存在的岩土(岩石)力学与岩土工程问题发挥参谋和咨询作用。

二、大力普及岩土(岩石)力学科技知识,积极传播先进经验,推广科技成果,培训岩土力学科技人才。

三、对省内重要的科学技术政策和问题发挥咨询作用,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积极开展民间国际学术交流活动,加强与国外有关科学技术团体和科技工作者的友好联系。

五、加强与国内有关的科学技术团体和科技工作者的联系与协作。

六、维护本会会员与学会活动有关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和呼声,举办为会员服务的各种事业和活动。

七、举荐优秀科技工作者,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进行表彰、奖励。

地址:南京市海福巷1号工程兵学院江苏省岩土力学与工程学会

邮编:210007

电话:025-84272793  80825287

传真:025-84272793

邮箱:jsrme@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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