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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地铁发布《合肥市城市轨道交通禁止、限制携带物品目录》
发布时间:2020-08-25 16:06:48阅读:收藏
摘要:合肥地铁发布《合肥市城市轨道交通禁止、限制携带物品目录》近日,合肥市公安局轨道交通分局发布了《合肥市城市轨道交通禁止、限制携带物品目录》(征求意见稿),面向公众征求意见,今后乘客携带物品要更仔细了。2016年,《合肥市城市轨道交通禁止、限制乘客携带物品目录(试行搞)》中,管制器具类曾明确为“警棍、催泪器、催泪枪、电击器、电击枪、防卫器等具有一定杀伤力的器具”。这次《征求意见稿》计划新增一些物品,其中“钢珠枪”被列入具有一定杀伤力的器具。“活禽、家畜、活体宠物(导盲犬、军警犬除外)、其它可能妨碍运营的...

合肥地铁发布《合肥市城市轨道交通禁止、限制携带物品目录》


近日,合肥市公安局轨道交通分局发布了《合肥市城市轨道交通禁止、限制携带物品目录》(征求意见稿),面向公众征求意见,今后乘客携带物品要更仔细了。

2016年,《合肥市城市轨道交通禁止、限制乘客携带物品目录(试行搞)》中,管制器具类曾明确为“警棍、催泪器、催泪枪、电击器、电击枪、防卫器等具有一定杀伤力的器具”。这次《征求意见稿》计划新增一些物品,其中“钢珠枪”被列入具有一定杀伤力的器具。“活禽、家畜、活体宠物(导盲犬、军警犬除外)、其它可能妨碍运营的活体动物”也被加入禁止携带物品目录中,一些爱好携带宠物出门的市民可能需要另外寻找交通工具了。

而在限制类限制携带物品目录方面,这次也有了扩充。民用生活生产工具或物品中计划新增一个超长超大物品。今后,乘客乘坐轨道交通携带的超长超大物品,“长度不得超过1.6米,体积不得超过0.15立方米或长宽高之和不得超过1.8米”。

按照《试行》中的规定,含有易燃易爆物质的生活物品也是属于被限制的。《征求意见稿》提出,“带有易燃、易爆标识”的物品今后也计划被限制。以前,花露水、香水、洗甲水都有限制,今后除了这些之外,新增了防晒喷雾。按照《征求意见稿》要求,乘客携带防晒喷雾单品不得超过500毫升(含)。

从即日起到4月5日,公众对征求意见稿有任何意见、建议,可以以电子邮件形式提出,邮箱:hfga_gdfj@sina.com;也可以将意见寄送庐阳区九狮桥路建信大厦五楼合肥市公安局轨道交通分局治安大队,信封上请注明(合肥市城市轨道交通禁止、限制携带物品目录征求意见)。


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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