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轨招标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招投标 > 城轨招标 > 2020年轨道交通2、11、13号线灭火器、防毒面具、气体过滤器等消防物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0年轨道交通2、11、13号线灭火器、防毒面具、气体过滤器等消防物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21 09:21:12阅读:收藏
摘要:2020年轨道交通2、11、13号线灭火器、防毒面具、气体过滤器等消防物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20年轨道交通2、11、13号线灭火器、防毒面具、气体过滤器等消防物品采购项目已批准实施,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上海地铁第二运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上海联合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项目采购内容:灭火器、灭火器箱、气体过滤器和混合过滤器、化学氧消防自救呼吸器、全面罩防毒面具等消防物品采购。3.投标人资格要求(1...


2020年轨道交通2、11、13号线灭火器、防毒面具、气体过滤器等消防物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0年轨道交通2、11、13号线灭火器、防毒面具、气体过滤器等消防物品采购项目已批准实施,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上海地铁第二运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上海联合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购内容:灭火器、灭火器箱、气体过滤器和混合过滤器、化学氧消防自救呼吸器、全面罩防毒面具等消防物品采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生产能力的生产商或具有代理权的经销商;
(2) 具有灭火器等消防物品供货项目业绩(以合同或业主证明文件为准);
(3) 本项目不接受处于申通集团黑、灰名单公示期的供应商投标;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愿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本公告规定报名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符合上述第3条要求,并在网上提交符合资格要求的资料进行报名,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受托人身份证
4) 企业营业执照
5) 本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
6) 合同或业主证明文件
7) 电子报名资料(提供上述资料盖章后的扫描件)
上述证明材料均需在有效期内,提供盖章原件扫描件上传至平台。如投标人在报名期限内提供的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则其报名将被拒绝。
4.2当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购买招标文件:
1)通过天眼查(www.tianyancha.com)查询,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或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  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被全国最高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名单的。
4.3 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5月20日至2020年5月26日(国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00分至18时00分(具体以平台开放时间为准)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投标人在完成网上报名,经招标代理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6 报名时投标单位提供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含电子邮箱地址)为本项目唯一的联系方式,除此之外的联系方式恕不接受。

登录查看全部内容
本文关键字:
×

现代轨道交通网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

轨道运维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

点开扫码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