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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首个“治安和反恐”地方标准5月20日起正式实施
发布时间:2021-05-21 09:23:27阅读:收藏
摘要:5月20日下午,《城市轨道交通治安反恐防范要求》(以下简称《防范要求》)于今天起正式实施,这是湖南首个以“治安和反恐”为主题的地方标准。

5月20日下午,记者从湖南省公安厅了解到,《城市轨道交通治安反恐防范要求》(以下简称《防范要求》)于今天起正式实施,这是湖南首个以“治安和反恐”为主题的地方标准。

去年以来,湖南省公安厅会同省市场监管局、省反恐办和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在深入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了《防范要求》,于今年2月20日由省市场监管局公开发布。

据了解,《防范要求》综合考虑行业特点、目标性质和湖南实际情况,针对可能威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公共安全和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风险要素,区分治安反恐防范重点目标和重点部位,对应提出常态防范要求和非常态防范要求。正文内容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与定义、治安反恐重点目标和重点部位、总体防范要求、常态防范要求、非常态防范要求、系统技术要求、系统运行与维护9个方面,附录详细列出重点部位应当配置的设备设施。

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胡长春表示,《防范要求》坚持系统化、精细化、规范化导向,为城市轨道交通企业和主管、监管部门提供了开展安全防范工作的规范和依据,对提升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治安反恐防范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关键字: 标准 轨道交通 治安和反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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