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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发布轨道交通应急处置预案
发布时间:2021-10-13 08:36:23阅读:收藏
摘要: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福建发布轨道交通应急处置预案


日前,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简称《预案》),明确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机构、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后期处置、保障措施、监督管理等内容,推动提升全省城市轨道运营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能力,科学高效应对突发事件。

  截至9月底,福州、厦门两市已开通5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运营里程达158.6公里。《预案》要求,运营单位要建立健全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监测体系,根据运营突发事件的特点和规律,加大对线路、轨道、结构工程、车辆、供电、通信、信号、消防、特种设备、应急照明等设施设备和环境状态,以及客流等情况的监测力度,定期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开展风险评估,健全风险防控措施,及时对可能导致运营突发事件的风险信息进行分析研判,预估可能造成影响的范围和程度。

  《预案》提出,突发事件发生后,运营单位必须立即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件发展态势,必要时及时采取车站关闭、停止运营等手段,保障乘客生命财产安全。

  为做好应急救援和保障工作,运营单位将按照相关要求配置供电电源和自备应急电源,并加强对供电电源和自备应急电源运行管理的监督检查,保障应急期间电力可靠供应。资金方面,事发地设区市政府将为运营单位的应急能力建设和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来源:交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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