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地铁沿线消防中队建设所需灭火排烟机器人采购项目国际招标公告
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国际公开竞争性招标,于2018年 6 月 15 日在中国国际招标网公告。本次招标采用传统招标方式,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灭火排烟机器人6辆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招标人自有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项目已经批准
2. 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 0628-184006115002
招标项目名称:南昌地铁沿线消防中队建设所需灭火排烟机器人采购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江西省;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项序号 招标货物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参数 备注
1 灭火排烟机器人 6辆 详见第八章用户需求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投标人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能证明具有以下资格能力的文件。如未按此要求提供,则被视为不能满足要求,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1)投标人必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制造企业。
2)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制造商的资格声明函;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必须提供所投“灭火排烟机器人”制造商或上级代理商(经营权限必须包含中国大陆地区)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3)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信誉,近3年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自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往前36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或重大质量、环境、安全问题等情况、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
4)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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