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供电系统专用400V通风空调电控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合肥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合肥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供电系统专用400V通风空调电控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018AFCZ0023
2、项目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供电系统专用400V通风空调电控柜采购
3、项目地点:合肥市
4、项目单位:合肥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本采购项目为合肥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供电系统专用400V通风空调电控柜设备设计、制造、运输、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随机附件、技术资料、技术服务、配合安装调试、检测、培训等。详见招标文件
6、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7、项目概算:3601万元
8、项目类别:货物
9、标段(包别)划分:
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须为所投400V通风空调电控柜的制造商;
3.自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开通运营或试运营时间为准),具有已开通运营(或试运营)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400V通风空调电控柜的供货业绩,且单个合同中400V通风空调电控柜(须与本项目投标柜型相同)供货数量不少于200面;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6.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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