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自动化立体材料仓储设备采购、安装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本项目南昌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自动化立体材料仓储设备采购、安装项目,招标人为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依法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
2.2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 服务周期:2019年3月1日之前交货完成。
2.4 招标范围:南昌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莲塘车辆段自动化立体材料仓储设备及相应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同时还包含本项目工程所需技术文件、图纸、技术服务、培训等;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商业信誉,自201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开通试运营日期为准),在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地铁或轻轨)至少具有一个已投入试运营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00万元的同类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业绩;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自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开通试运营日期为准)至少在国内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地铁或轻轨)具有一个已投入试运营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00万元的同类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同时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商业信誉,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应技术成熟、性能可靠,自201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或重大质量、环境、安全问题等情况、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
3.5 投标人在国内须有良好的售后服务机构;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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