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21天津轨道交通指挥中心消防系统代维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8-SNYYZB008)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西青区
一、招标条件
本 2018-2021 天津轨道交通指挥中心消防系统代维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43 万元,招标人为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枢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轨道交通指挥中心坐落于天津市西青区规划四环路东侧与自来水河南侧,地铁 3 号线华苑车辆段用地西北角。总占地面积 9.5 万平方米,楼宇总建筑面积 8 万平方米,主体高度 33 米,地上五层、地下一层结构,主要功能为天津市轨道交通的运营指挥中心及办公楼。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18-2021 天津轨道交通指挥中心消防系统代维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18-2021 天津轨道交通指挥中心消防系统代维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有效期内;(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备注:如使用新式样营业执照,则该投标人必须另提供从各地方政府指定的信息公示平台下载并打印且载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资料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天津市公安局消防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一级资质,且在有效期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 129 号、第 136 号要求)
(3)投标人须承诺天津市公安局消防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一级资质或新更新资质证书在合同服务期内保持有效,若资质证书无效或不符合要求,投标人同意双方终止合同的履行;(承诺函)
(4)本项目设专职项目经理 1 人:应具备国家注册的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且相应证书在有效期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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