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轨道交通18号线一期工程中档钢弹簧浮置板隔振器及配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轨道交通18号线一期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轨道交通十八号线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第一测量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轨道交通十八号线发展有限公司的共同委托,对上海轨道交通18号线一期工程中档钢弹簧浮置板隔振器及配件采购实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上海市轨道交通18号线是一条位于城市东部地区南北向的切向线,沿途经过浦东新区、杨浦区和宝山区3个行政区,串联了航头镇、周浦中心镇、花木副中心、江湾五角场副中心等客流集散点。线路正线全长约36.850km,设车站26座,全部为地下线,平均站间距1.441km。出入线全长1.983km,其中地下线长1.400km,敞开段长0.19km,地面线长0.393km。18号线一期工程设航头定修段一座,接轨于沈梅路站。
18号线一期工程共设置1处联络线,御桥路站设置与11号线联络线。
本次招标涉及上海轨道交通18号线一期工程中档钢弹簧浮置板地段。
(1)设计范围包括正线、辅助线及车辆基地线路中采用中档钢弹簧浮置板轨道的地段,以及其他特别要求地段等;
(2)供货范围包括:钢弹簧浮置板地段道床范围内的弹簧隔振器、隔振器水平限位装置、隔振器调高垫板、剪力铰、橡胶密封条和观察筒及必要的安装配件等。不包括预制或现浇轨道板、扣件、盖板、基底钢筋混凝土、尼龙套管、防杂散电流铜排及端子等其他材料。
(3)必要的备品备件及专用设备等。每条线路须提供钢弹簧浮置板顶升设备2套,包括必要的安装零部件、使用说明、技术培训等。
(4)提供施工阶段的技术服务,包括提供施工方所需要的顶升设备及相关的培训及现场服务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3.1申请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原件副本核查),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2 企业业绩要求:
①投标人 2012年1月1日至今完成城市轨道交通同类工程的钢弹簧浮置板隔振器供货业绩;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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