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轨道交通16号线高架车站卷帘门、纱窗及磁浮机场站卷帘门改造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1、招标条件
上海轨道交通16号线高架车站卷帘门、纱窗及磁浮机场站卷帘门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上海第一测量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单位”)委托,兹邀请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就本项目进行投标,择优选择承包单位。
2、工程概况
2.1上海轨道交通16号线部分高架车站和磁浮机场站卷帘门多次出现卡滞无法开关以及严重锈蚀、进水等故障,现对锈蚀严重的卷帘门进行更换,部分卷帘门加装防水罩;高架车站及治北停车场原有纱窗已老化损坏,受到鼠、虫、透气、采光等情况影响,现拟对原有纱窗位置重新安装不锈钢窗纱;区间变电站防火门更换。
2.2工期要求: 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2.3 质保要求:本项目质保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2)投标人必须是卷帘门生产厂家;
3)投标人所供卷帘门必须提供公安部认证的形式报告,且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必须具有公安部出具的3C认证;
4)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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