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地铁7号线工程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编号:NJHW-180294-1
1.招标条件
南京地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就其南京地铁7号线工程所需车辆采购项目(招标编号:NJHW-180294-1)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项目批准单位: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批准文件编号:苏发改设施发【2017】758号
项目名称:南京地铁7号线工程
项目地点:南京市
标段名称:车辆采购项目
招标数量:一批
招标内容及规格:53 列6 辆编组地铁车辆
交货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合同估算价:2544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要求:
(1)资质条件:
①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相关服务、有能力对所提供的全部货物的质量、性能、供货时间以及相关技术和售后服务等承担总体责任的车辆制造企业。
②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信誉,具有车辆生产能力,并有新的技术储备和一定的科研生产规模;
③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方案;
④投标人应对本次招标的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投标,不可只对其中一项或几项进行投标;
⑤投标人必须作为总承包商进行投标,并要负责包括牵引系统在内的车辆各部件分包商的技术、有关的全部接口及产品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所投的货物必须技术先进、功能完整、运行安全可靠;
⑥应由牵引系统项目中标人提供的设备和功能,但在其投标文件中未予承诺的,全由本项目投标人提供。本项目投标人对车辆以及在中国国内、外采购的配件、材料的质量、性能、服务及交货期等承担全部责任;
⑦投标人应负责在合同谈判、设计联络、工厂制造/组装/调试阶段牵头组织与招标人选定的信号、通信及其他相关系统供应商的接口管理工作,并对车辆的整体性能负总体责任;列车到达交货地点后,投标人应做好在现场各系统接口测试和调试试验的配合协调工作;
⑧投标人如需将牵引系统项目之外的某部分关键系统/部件转由分包商完成,则该关键系统/部件不得拆散分包,且须提供分包商有能力制造该系统/部件的业绩和证明材料、分包商对该系统/部件质量保证的书面承诺。投标人确定的车辆系统/部件分包商应征得到招标人的认可,但招标人的认可不解除投标人的责任。
⑨投标人应提交拟选用的关键系统/部件(牵引系统除外)潜在供货商清单,投标文件中最多列出两种同档次的品牌,并注明主选、备选品牌,主选品牌作为评审方案;
(2)财务要求:无
(3)业绩要求:无
(4)信誉要求:无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6)其他要求: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②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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