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轻轨 9 号线市政设施移交及规划土地综合测绘(延期)项目
一、内容:
轻轨 9号线市政设施移交及规划土地综合测绘项目招标公告(延期)
招标编号:BMT-ZB-JF -18-00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轻轨 9号线市政设施移交及规划土地综合测绘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 460 万元;招标人为天津滨海快速交通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测绘津滨轻轨 9号线车站、车辆段及附属设施,实现全线车站及附属设施的普查,满足规划、国土房管等行政管理部门进件审批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项目名称;轻轨 9号线市政设施移交及规划土地综合测绘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轻轨 9号线市政设施移交及规划土地综合测绘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 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事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 上法人,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备注:如使用新式样营业执照,则该投标人必须另 提供从各地方政府指定的信息公示平台下载并打印且载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资料 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具备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需同时包含(大地测量大项,卫星定位测量子项;工程测量大项,规划测量子项;不动产测绘大项,地籍测 绘子项)。
(3)投标人须承诺,测绘成果满足规划、国土房管等行政管理部门的进件要求,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
(4)投标人须承诺,测绘成果中对涉密区域的处理,满足规划、国土房管等行政管理部门 的审批要求,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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