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地铁4号线北段、7、8、11 号线及 6 号线调整段工程交通导行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8-DT-QT-2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地铁4 号线北段、7、8、11 号线及 6 号线调整段工程交通导行设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6035.516 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地铁 4 号线北段 17 座车站及出入段线主要包括 17 座地铁车站及出入段线、天津地铁 7 号线共 20 座车站交通导行设计主要包括 20 座地铁车站及地铁停车场站、天津地铁 8 号线共 23 座车站的地铁施工期交通导行设计主要包括 23 座地铁车站及地铁停车场站、天津地铁 11 号线共 21 座车站(不含八里台站)的交通导行设计主要包括 21 座地铁车站及地铁停车场站、天津地铁 6 号线调整段共 2 座车站(淇水道站已在 8 号线淇水道站导行时考虑)及出入段线的地铁施工期交通导行设计主要包括 2 座地铁车站及地铁停车场站在施工阶段各工期的交通导行方案、导行路设计以及竣工后的交通恢复设计。主要内容包括:交通导行方案阶段包括导行方案的初步设计、与交管局相关部门的方案汇报、方案修改,最终完成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设计;导行路设计阶段包括导行道路的基础结构设计、道路结构设计、导行路交通设施设计、涉及的相应桥涵的设计;交通恢复阶段包括导行期间占用原有道路的基础结构设计、道路结构设计、恢复道路的交通设施设计,涉及的相应桥涵的恢复设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地铁 4 号线北段工程、天津地铁 11 号线工程交通导行设计;
(002)天津地铁7、8 号线工程及天津地铁 6 号线调整段工程交通导行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天津地铁 4 号线北段工程、天津地铁 11 号线工程交通导行设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资质: 设计综合类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格:(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有效期内;(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备注:如使用新式样营业执照,则该投标人必须另提供从各地方政府指定的信息公示平台下载并打印且载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资料并加盖公章。)(2)投标人为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已备案的咨询机构;;
(002 天津地铁 7、8 号线工程及天津地铁 6 号线调整段工程交通导行设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资质: 设计综合类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格:(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有效期内;(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备注:如使用新式样营业执照,则该投标人必须另提供从各地方政府指定的信息公示平台下载并打印且载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资料并加盖公章。)(2) 投标人为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已备案的咨询机构;;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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