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轨道交通18号线工程航头定修段雨水直排河道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上海轨道交通18号线工程现已全面进入实施阶段,工程建设单位为上海轨道交通十八号线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上海第一测量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上海轨道交通十八号线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航头定修段雨水直排河道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上海轨道交通18号线一期工程起于宝山区长江南路,止于浦东新区航头镇,线路沿途经宝山区长江南路、国权北路,杨浦区国权路、复旦大学、江浦路穿越黄浦江至浦东新区民生路,白杨路、莲溪路、沪南公路抵达南汇航头镇。
一期工程线路全长约36.8km,全线共设26座车站、 3座中间风井、航头定修段、两座主变电站。根据航头定修段雨水直排影响专项设计报告(2018年3月上海宏波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宏波工程设计研究院),本次招标为航头定修段1号、2号、3号3个雨水直排河道工程的施工(不包括航头定修段雨污水与市政管网的接驳和为开发预留的4号雨水排放口)。
2.2招标范围
上海轨道交通18号线工程航头定修段雨水直排河道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
(1)航头定修段1号排水口、2号排水口、3号排水口、一座一体化雨水泵站及相应工程的施工。
(2)负责航头定修段1号排水口、2号排水口、3号排水口、一座一体化雨水泵站及相应工程施工完成后的相关水务证照及运行移交。
2.3工程内容
负责新建航头定修1号排放口及排管、2号排放口及排管和一体化雨水泵站等、3号排放口及箱涵,以及各排放口两侧各10m范围内的护岸的施工;咨询方案的编制、咨询方案的报审及其办理排水口批文、排水纳管手续、排水许可证、验收、交接及配合业主移交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轨道交通同类或类似工程的业绩。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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