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地铁1、3号线供电用高压附件等1季度计划采购项目投标邀请函
独立企业法人;
((二)具有所招标产品生产、供应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营业范围须包含所招标产品类别;
(三)代理商须提供所代理厂家的,有效的授权证明文件;
注:1. 截至2018年11月28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credit.dl.cn)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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