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地铁七号线工程站台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编号:NJHW-180123-3
1 招标条件
南京地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就其南京地铁七号线工程所需站台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项目批准文件编号:苏发改设施发[2017]758号
项目名称:南京地铁七号线工程
项目地点:南京市
标段名称:站台门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数量:一批
招标内容及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合同估算价:1000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要求
(1)资质条件:
①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以分支机构为代理人的投标),能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企业。
②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各国货币对人民币的中间价进行换算;实收资本与注册资本不一致的,以实收资本为准)。
③投标人应自主具备站台门(屏蔽门)的门控单元(DCU)和控制系统的核心技术。
④ 投标人应具备站台门(屏蔽门)系统的研发、设计、生产的能力。
⑤ 投标人应具有相关产品安全完整性(SIL)2级及以上的第三方认证。
(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3)业绩要求:
①2013年1月1日至今(以开通运营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已开通运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城市轨道交通站台门(屏蔽门)工程总承包或联合体牵头方业绩;
②2013年1月1日至今(以开通运营时间为准),投标人的自主核心技术(DCU和控制系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城市轨道交通站台门(屏蔽门)项目有全线开通业绩。
以上业绩均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a.合同协议书、b.竣工验收报告或用户证明文件)。
(4)信誉要求:无。
(5)项目负责人要求:无。
(6)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具有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②售后服务:投标人应具有长期售后服务和备品备件供应的能力。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④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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