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城市轨道交通票务系统升级改造工程-2号线一期西延、3号线一期二期、4号线一期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ZB2019-561
开标时间:2019-04-29招标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编号:HTZB2019-561
1、招标条件
长春城市轨道交通票务系统升级改造工程-2号线一期西延、3号线一期二期、4号线一期改造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城市轨道交通票务系统升级改造工程-2号线一期西延、3号线一期二期、4号线一期改造项目
2.2 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对长春轨道交通长春城市轨道交通票务系统升级改造工程进行设计联络、详细设计(含各接口详细设计)、系统功能实现、制造、工厂试验(样机试验、
内/外部接口试验、测试、验收)、供货、安装、测试(单机测试、系统调试、144小时系统连续试验)、多线路综合联调、建设运营“三权”移交、试运行、预验收、系统移交(竣
工图、移交清单)、培训、系统试运营、质保期、竣工验收、维护服务、图纸和文件管理及合同管理等。具体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用户需求书)
2.2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3工期要求:4个月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未曾在(中国采招信息网 http://www.zbxx.com.cn/)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供应商会员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
3.2 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信息系统集成件务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或CMMI3级(含3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类似业绩;
3.4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高级职称证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资质证书;
3.5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三年均无亏损;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可作为一个联合体内的不同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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