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轨招标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招投标 > 城轨招标 > 苏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生产用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苏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生产用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04-29 09:36:09阅读:收藏
摘要:苏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生产用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h1>交通运输,江苏2019-04-25招标编码:CBL_20190425_101983759开标时间:标讯类别:国内招标资金来源:其它招标公告对拟采购的苏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生产用车采购项目(2019年)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一、招标编号:二、招标内容:1、招标范围第一标段:工程抢修车14辆;第二标段:大型客车1辆。2、供货期2019年8月1日至9月15日(45天)招标人有权对上述日期进行调整,投标人须承诺服从招标人对工期的调整,且不得由此提出其它要求。三、投标人一般要求:(一...

苏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生产用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交通运输, 江苏 2019-04-25
招标编码:CBL_20190425_101983759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公告


对拟采购的苏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生产用车采购项目(2019年)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

二、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工程抢修车14辆;

第二标段:大型客车1辆。

2、供货期

2019年8月1日至9月15日(45天)

招标人有权对上述日期进行调整,投标人须承诺服从招标人对工期的调整,且不得由此提出其它要求。

三、投标人一般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提供本次采购合格服务的车辆制造商或其授权经销商;

2、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年的财务年度报表审计报告(非验资审计、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及其他专项审计报告),且无拒绝和否定意见;

3、经销商必须提供投标车辆制造商开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4、投标车车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产品》允许生产目录或国家发改委发布公告的产品,达到国家有关环保要求。

(二)本次招标规定

1、本项目不接受以非独立法人机构为代理人的申请;

2、申请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2)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登录查看全部内容
本文关键字:
×

现代轨道交通网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

轨道运维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

点开扫码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