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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苏州地铁3号线多种气体检测仪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05-06 14:46:02阅读:收藏
摘要:2019年苏州地铁3号线多种气体检测仪物资采购招标公告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进行国内公开询价采购,现邀请合格潜在合格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报价。有关事项如下:1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2019年3号线多种气体检测仪物资采购1.2项目编号:SZGY-BX-2019-2751.3采购内容:采购内容详见附件1:货物清单1.4交货地点:苏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车辆段或苏州市区其他指定地点1.5交货方式:按采购方要求一次或分批交货,落地交货1.6交货时间:接到采购订单通知后30天内完成供货2供应商报名及报价2.1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2.1.1基本条件(1)...


2019年苏州地铁3号线多种气体检测仪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进行国内公开询价采购,现邀请合格潜在合格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2019年3号线多种气体检测仪物资采购

1.2 项目编号:SZGY-BX-2019-275

1.3 采购内容:采购内容详见附件1:货物清单

1.4 交货地点:苏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车辆段或苏州市区其他指定地点

1.5 交货方式:按采购方要求一次或分批交货,落地交货

1.6 交货时间:接到采购订单通知后30天内完成供货

2 供应商报名及报价

2.1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2.1.1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能完全满足询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3)对于有控股关系或者隶属关系的单位不得同时申请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2特定条件


2.2供应商报名

(1)报名方式

欢迎符合上述资格条件并有意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前来报名。报名流程为:填写《报价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见附件2),并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或现场当面递交)提交给本项目的采购联系人。若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请与采购联系人进行电话确认。


(2)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05月09日17:00(节假日除外)


(3)现场报名地点:苏州市吴中区竹园路880号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物资部1216室。


2.3供应商报价

(1)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才可以按采购方的要求进行报价。

(2)报价时间:自报名截止时间之日起(有澄清答疑文件的自澄清答疑文件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递交报价文件,逾期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3)报价地点:苏州市吴中区竹园路880号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物资部1216室。

2.4截至本次公告报名截止时间,若报名并确认通过的供应商不足3家,采购人将重发公告。

3 付款方式

当批合同货物到货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在采购人收到中标人足额有效发票并经审核无误后,按当批货物价款全额的95%在60日内予以支付,其余5%作为售后服务质保金并于12个月后60日内予以支付。

4质保要求

报价人需提供对所有产品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质保期服务,但至少应为 12个月(耗材除外)。

5 报价要求

5.1本项目不允许有缺漏,报价人对“货物清单”中的所有货物都应报齐,如有报价缺漏项其报价将按无效报价处理。

5.2报价人需以“附件3:报价单”的格式,按照“货物清单”的要求进行报价,报价单的序号应与货物清单一致,如报价项与需求项有实质性偏离的,则按缺漏项处理。

5.3报价文件应密封提交,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5.4采购人对本采购项目有澄清说明的,报价人应以澄清后的要求进行报价。

5.5报价均为非选择性一次性报价,均为现场交货价。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价格及出厂检验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测费、保险费、验收费、培训费、包装费、专利费、质保期所需相关的服务费用及报价人应负担的一切税费。

5.6报价人应对其所提供的资料负责,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5.7本项目报价响应有效期应在报价截止日后90天内保持有效。

5.8“货物清单”中的品牌仅作推荐参考,投标人可以选用其他品牌,但技术性能、质量等级不得低于推荐品牌。

若投标人选用非推荐品牌参与报价,为便于评委评定技术、质量是否符合要求,报价文件中可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争取获得评委的认可。


6报价文件组成

6.1报价人的报价单(加盖公章);

6.2报价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3报价人授权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经办的无需提供);

6.4报价人加盖公章的“三证”(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对于已三证合一的单位,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无效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文件为无效文件,无效文件不参加评审,也不得标:

7.1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未按要求提交的;

7.2报价单没有加盖报价人公章的;

7.3缺漏项数量不符合本公告要求的;

7.4报价人不接受对其报价文件算术错误更正的;

7.5报价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6不能满足询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报价项与需求项有实质性偏离的项数少于缺漏项要求的除外);

7.7经评审小组认定报价人的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8评审办法

以可抵扣增值税的不含税价作为评审价,根据各报价人提供的税率计算。

即,对于可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报价人,以不含税价作为评审价;对于不可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报价人,以含税价作为评审价。对由于中标人报价时声明税率错误导致采购人少抵扣增值税款的部分,采购人付款时有权给予相关扣回。

8.1 本项目采用符合技术、质量要求的最低价评审法

不允许缺漏项,总项总价比:符合技术质量要求的总价评审价最低的报价人推荐为该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次低者推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如遇评审价相同者,以注册资金大者列前。如遇评审价及注册资金均相同者,则以抽签的方式确定列前的中标候选人。

8.2评审小组可以要求报价人对报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不得改变本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对报价人代表不在评审现场的可以现场电话方式与报价人进行沟通,沟通结果记录在报价人的报价文件上,评委及监督人共同签字证明确认。

9 废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采购项目应予废标:

9.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9.2报价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估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9.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10 报价文件算术错误更正

10.1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小数点明显错误的除外;

10.2单价乘数量之和不等于总价,如果数量符合询价公告要求的,以单价计算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细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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