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地铁 1 号线双林车辆段锅炉低氮改造项目更正公告
(招标编号:DXGZ—ZB—19—002)
一、内容: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地铁 1 号线双林车辆段锅炉低氮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地铁 1 号线双林车辆段锅炉低氮改造项目,包含(1)锅炉房更换双林车辆段锅炉房 3 台 4.2MW 热水低氮锅炉及附属设备、设施的采购、安装、调试等;(2)双林综合大 楼公共区域供暖/制冷管路、截门、新风机组等设备设施的采购、安装、设备调试等更换施 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地铁 1 号线双林车辆段锅炉低氮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天津地铁 1 号线双林车辆段锅炉低氮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 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 上法人,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备注:如使用新式样营业执照,则该投标人必须另 提供从各地方政府指定的信息公示平台下载并打印且载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资料 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 如投标人不是锅炉制造商,投标人须具有锅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 同一品牌限一家投标人参与投标,同时提供锅炉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 可证》(锅炉)C 级及以上制造许可证;
(4)如投标人是锅炉设备制造商,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C 级及以上制造许可证;
(5)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6)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 类(工业管道)GC2 级及以上资质;
(7)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3 级及以上资 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19 年 5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到 2019 年 5 月 24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投标报名的投标人于(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时 00分至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 加盖公章);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明开户行行号)、开票信息,前往天 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新华路 166 号海珠 大厦 8 层;电话: 022-59005328;联系人:陈海苏。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具体获取时间以邮件及电话通知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 年 6 月 11 日 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天津市和平区汉口西道 19 号地铁和 谐大厦 1201)。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 年 6 月 11 日 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天津市和平区汉口西道 19 号地铁和 谐大厦 1201 开标室)。具体开标时间、地点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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