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苏州3号线接触网检测仪物资采购询价公告
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进行国内公开询价采购,现邀请合格潜在合格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2019年3号线接触网检测仪物资采购
1.2 项目编号:SZGY-BX-2019-250
1.3 采购内容:采购内容详见附件1:货物清单
1.4 交货地点:苏州市轨道交通1、2、4号线车辆段或苏州市区其他指定地点
1.5 交货方式:按采购方要求一次或分批交货,落地交货
1.6 交货时间:接到采购订单通知后30天内完成供货
2 供应商报名及报价
2.1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2.1.1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能完全满足询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3)对于有控股关系或者隶属关系的单位不得同时申请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供应商报名
(1)报名方式
欢迎符合上述资格条件并有意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前来报名。报名流程为:填写《报价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见附件2),并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或现场当面递交)提交给本项目的采购联系人。若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请与采购联系人进行电话确认。
(2)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5月16日17:00(节假日除外)
(3)现场报名地点:苏州市吴中区竹园路880号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物资部1216室。
2.3供应商报价
(1)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才可以按采购方的要求进行报价。
(2)报价时间:自报名截止时间之日起(有澄清答疑文件的自澄清答疑文件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递交报价文件,逾期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3)报价地点:苏州市吴中区竹园路880号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物资部1216室。
2.4截至本次公告报名截止时间,若报名并确认通过的供应商不足3家,采购人将重发公告。
3 付款方式
当批合同货物到货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在甲方收到乙方足额有效发票并经审核无误后,按当批货物价款全额的100%在60日内予以支付。
4质保要求
报价人需提供对所有产品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质保期服务,但至少应为12个月(耗材除外)。
5 报价要求
5.1本项目不允许有缺漏,报价人对“货物清单”中的所有货物都应报齐,如有报价缺漏项其报价将按无效报价处理。
5.2报价人需以“附件3:报价单”的格式,按照“货物清单”的要求进行报价,报价单的序号应与货物清单一致,如报价项与需求项有实质性偏离的,则按缺漏项处理。
5.3报价文件应密封提交,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5.4采购人对本采购项目有澄清说明的,报价人应以澄清后的要求进行报价。
5.5报价均为非选择性一次性报价,均为现场交货价。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价格及出厂检验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测费、保险费、验收费、培训费、包装费、专利费、质保期所需相关的服务费用及报价人应负担的一切税费。
5.6报价人应对其所提供的资料负责,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5.7本项目报价响应有效期应在报价截止日后90天内保持有效。
5.8“货物清单”中的品牌仅作推荐参考,投标人可以选用其他品牌,但技术性能、质量等级不得低于推荐品牌。
若投标人选用非推荐品牌参与报价,为便于评委评定技术、质量是否符合要求,报价文件中可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争取获得评委的认可。
6报价文件组成
6.1报价人的报价单(加盖公章);
6.2报价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3报价人授权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经办的无需提供);
6.4报价人加盖公章的“三证”(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对于已三证合一的单位,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5产品的相关资料、铁路产品认证和检验报告等(如有)。
7无效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文件为无效文件,无效文件不参加评审,也不得标:
7.1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未按要求提交的;
7.2报价单没有加盖报价人公章的;
7.3缺漏项数量不符合本公告要求的;
7.4报价人不接受对其报价文件算术错误更正的;
7.5报价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6不能满足询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报价项与需求项有实质性偏离的项数少于缺漏项要求的除外);
7.7经评审小组认定报价人的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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