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兰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情况通报会,对兰州市地方立法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据通报,今年,兰州市将完成《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兰州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草案)》和《兰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等立法工作。同时,启动《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草案)》、《兰州市学前教育条例(草案)》的立法调研准备。
根据计划,2019年,兰州市人大常委会将完成12件立法、调研和评估任务。其中,立法项目6件,分别是:一审3件,计划6月、8月、10月分别对《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兰州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草案)》和《兰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一审;二审和三审3件,计划6月、8月、10月分别对《兰州市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兰州市城乡规划条例(草案)》和《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进行二审、三审。
立法调研准备项目5件,分别是:《兰州市公园管理条例(草案)》《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草案)》《兰州市学前教育条例(草案)》《兰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兰州市黄河风情线大景区管理条例(草案)》,要求调研部门在今年10月份根据调研进度和成熟情况,向兰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交专题报告。
来源:兰州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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