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雄市2019年县乡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第二批)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第2次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雄市2019年县乡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第二批)已由南雄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雄发改资【2019】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雄市地方公路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除中央、省资金补助外,其余由地方自筹解决。招标人为南雄市地方公路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南雄市2019年县乡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第二批)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第2次招标)
2.2
2.3 项目地点:南雄市境内
2.4 项目规模:
2.5 最高投标限价:1779.18万元(其中:建安费1666.76万元,勘察费16.6万元,设计费95.82万元)。 注:以上金额为暂定价,中标人须接受以下条款: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人待设计方案和施工图完成后,接受招标人(即业主)对设计图纸进行优化,确定优化后的设计图纸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批,设计图预算部分送南雄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进行评审,建安费按南雄市财政局评审中心评审的结果作为施工合同价;勘察费、设计费按施工图批复的费用各下浮35%作为勘察费、设计费合同价,三项合计总金额作为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的合同价。
2.6 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南雄市2019年县乡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第二批)包含118条线路,路线总长320.021公里,隐患里程总长166.676公里,建设内容为设置标志标线、防撞栏、波形护栏及示警桩等的施工图设计、施工。根据招标人确定的建设方案及要求进行工程勘察、设计(含施工图预算)、施工的全过程服务。具体工作内容由招标人在合同中确定。
2.7工期要求: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工期300日历天。
(1)勘察设计工期:100日历天;
(2)施工工期:200日历天。
2.8 质量要求:工程勘察、设计要求严格按照交通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D20-2006)、[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2015)等其他现行部颁及国家有关的强制性规范、标准进行工程勘察、设计,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施工质量要求为:合格。
2.9 资金来源:除中央、省资金补助外,其余由地方自筹解决。
2.10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①+②+③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①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勘察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丙级或以上资质;
③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是单一独立法人或由不超过两家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必须注明其中一家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中,勘察设计、施工投标单位分别不得超过一家)。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必须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职责;明确联合体的授权代表;明确联合体之间共同的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及在以后的投标活动和履行合同(如果中标)时,对各方约束的保证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进行本项目的投标。单一独立法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上①+②+③资质的要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后必须具备以上①+②+③资质的要求,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①资质。
3.3单一独立法人或联合体施工企业成员拟委派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公路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路桥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公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项目总工具有路桥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勘察负责人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设计负责人具有路桥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
3.4凡在广东省交通主管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禁止参加省内工程建设或投标活动期限内的单位(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所有成员)目前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投标人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较大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
3.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5月27日至2019年5月31日,每日上午 9:30时至 11:30 时,下午 2:00 时至 4: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详见一楼报名窗口屏幕)窗口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人应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报名申请将不予受理;项目经理须在报名单位企业信息登记人员数据中,且没有被锁定;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投标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
4.2报名时需提供如下资料(一式2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并核对原件(资质证书除外),否则不予受理):(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不装订);(2)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报名提供);(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方);(4)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二代身份证复印件(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方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如有,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方提供);(5)拟派施工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职称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其二代身份证复印件;(6)拟派的施工项目总工的职称证及二代身份证复印件;(7)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职称证及其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除了联合体协议书需要联合体各方盖章及签字,其他资料只需联合体牵头单位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 25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