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已由冀发改基础【2016】165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车站艺术墙设计、制作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
地铁1号线二期工程线路起自1号线一期终点站洨河大道站,止于东洋站,沿秦岭大街、新城大道南北敷设,全长13公里,全部为地下线,设车站8座:西庄、东庄、会展中心、行政中心、园博园、福泽、东上泽、东洋,其中换乘站2座,为行政中心站和福泽站;设南牛停车场一座。
园博园站主体位于园博园东门广场及新城大道下方,南北向敷设,现状周边以生态绿地为主,西侧现状为园博园,东侧现状为60米宽的新城大道和绿地。园博园正前方、新城大道路东侧为公交站台(已预留位置,尚未实现)。园博园门前广场北侧为既有树阵及自行车停车场。园博园门前广场南侧为既有私家车停车场、公交场站。
园博园为双层岛式车站,其中地下一层为站厅层,地下二层为站台层。
2、建设地点:石家庄市
3、标段划分:1个标段
4、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行业、石家庄市相关标准执行。
5、招标范围:车站艺术品创作的工作范围包括车站艺术品的创意方案、方案报审、艺术品的制作、安装、验收、维修等全过程工作。
6、计划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之日后两年止;
7、投标人资格要求
7.1 投标人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持有民政部门颁发的社团法人登记证书,业务主管单位为省级(及以上)文化宣传等部门,业务范围包括组织创作或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等相关工作内容的社会团体,且证书合格、有效;
2)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括组织创作或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且证书合格、有效;
3)教育部及省、市所属的全日制艺术院校,或省属设有艺术类专业的综合院校。
7.2 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具有一项类似项目的艺术品组织或创作业绩,类似项目指合同金额60万元及以上的,与地铁车站工程建设规模相当或以上的公共交通建筑(含轨道交通车站、航站楼、铁路公共交通枢纽等)、博物馆、图书馆、体育场馆、办公楼、会堂等公共空间的艺术品规划、创作。
7.3 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至少担任过一项上述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7.4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7.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将否决其投标
7.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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