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以下简称“业主”)采用公开询价方式对深圳地铁2019年钢轨波磨打磨机采购项目选取供应商,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1项目内容
维修中心采购钢轨波磨打磨机1项物资及质保等相关服务。
1.2项目范围
维修中心采购钢轨波磨打磨机4台。
1.3 项目采购上限价:¥ 39万元整
1.4预计供货、结束时间
预计在合同签订后,180天(日历天数)内完成供货。预计供货开始时间2019年11月1日;供货完成时间2020年4月28日,具体完成供货时间以最终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1.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6中选原则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法(含税总价)
1.7报价资质要求
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并应提供国家税务机关有效的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如一般纳税人资格《税务通知书》或《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的复印件;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我市主管部门调查的或与深圳地铁自2016年以来有过诉讼、仲裁史,其诉讼请求、仲裁申请没有被法院、仲裁庭支持的或正与深圳地铁进行诉讼、仲裁的,其报价文件将不被接受。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母、子公司只允许一家公司参与报价;同一法人代表,只接受一家报价。
[注]:1、报价人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2、报价人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其他]:1、在招投标(询价)活动(包括在深圳地铁项目)中因串通投标(报价)被暂停投标(报价)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报价)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报价申请人不被接受。
2、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失信行为的报价人将不被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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