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西安地铁运营分公司2019年度办公计算机类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西安地铁运营分公司2019年度办公计算机、投影仪、打印机、摄照、录音等设备采购。详细内容及要求见《用户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1包: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经营范围涵盖计算机硬件或电子产品销售业务;
2.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至少签订过1个金额不少于300万元的计算机类设备供货业绩合同;
3.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主要产品(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A4黑白激光打印机、A4黑白激光多功能一体机、投影仪、A3彩色多功能复印机、针式打印机)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被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现代轨道交通网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
轨道运维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