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桩基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桩基检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199.4396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桩基检测项目,天津地铁11号线工程水上公园西路站、吴家窑站、佟楼站、迎宾馆站、文化中心站、黑牛城道站、澧水道站、内江路站、陈塘站、东江道路站、学苑北路站、海河东路站、环宇道站、雪莲南路站、招远路站、外环辅道站、驯海路站、东丽一经路站、东丽三经路站、东丽六经路站、七经路车辆段及出入段线地下段桩基检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桩基检测项目第1合同段; (002)天津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桩基检测项目第2合同段; (003)天津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桩基检测项目第3合同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桩基检测项目第1合同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事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备注:如使用新式样营业执照,则该投标人必须另提供从各地方政府指定的信息公示平台下载并打印且载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资料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3)投标人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本标段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002天津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桩基检测项目第2合同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事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备注:如使用新式样营业执照,则该投标人必须另提供从各地方政府指定的信息公示平台下载并打印且载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资料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3)投标人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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