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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轨道交通运营机动车保险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19-10-23 09:12:15阅读:收藏
摘要:天津轨道交通运营机动车保险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一、招标条件本天津轨道交通运营机动车保险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轨道交通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本项目为天津轨道交通运营全线网机动车保险服务。主要委托内容有:为天津轨道交通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地下铁道运营有限公司、天津滨海快速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枢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工务维修分公司名下的全线...


天津轨道交通运营机动车保险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轨道交通运营机动车保险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轨道交通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天津轨道交通运营全线网机动车保险服务。主要委托内容有:为天津轨道交通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地下铁道运营有限公司、天津滨海快速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枢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工务维修分公司名下的全线网各类型机动车(包含远期调入运营集团车辆及新购车辆)提供保险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轨道交通运营机动车保险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天津轨道交通运营机动车保险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采购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采购。)

(备注:如使用新式样营业执照,则该投标人必须另提供从各地方政府指定的信息公示平台下载并打印且载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资料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为天津分支机构时,须携带上级法人单位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

3、供应商为总公司时,须具有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资格(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供应商为授权的天津分支机构时,须具有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资格(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4、供应商须承诺提供机动车年检增值服务并负责中介机构的相关费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19 年 10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到 2019 年 10 月 25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参加报名的供应商于(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2019 年 10 月 22 日

到 2019 年 10 月 25 日上午 09 时 00 分至下午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能到场,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报名回执单 ,前往天津轨道交通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获取询比采购文件。地址:天津市津南区柳林东地铁双林车辆段综合大楼一楼;电话: 022-60286802/85568579;联系人刘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 年 11 月 05 日 10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及投资评审中心(天津市和平区汉口西道 19 号地铁和谐大厦 1201 开标室),供应商将纸质文件及电子版光盘密封递交(具体递交时间、地点及递交方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 年 11 月 05 日 10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及投资评审中心(天津市和平区汉口西道 19 号地铁和谐大厦 1201 开标室)

七、其他

由于公告格式限制,本项目招标主体为天津轨道交通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地下铁道运营有限公司、天津滨海快速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枢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工务维修分公司。天津轨道交通运营机动车保险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轨道交通运营机动车保险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YYJT-CG-19-044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本项目为天津轨道交通运营全线网机动车保险服务。主要委托内容有:为天津轨道交通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地下铁道运营有限公司、天津滨海快速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枢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工务维修分公司名下的全线网各类型机动车(包含远期调入运营集团车辆及新购车辆)提供保险服务。

天津轨道交通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现有机动车目前共计 0 辆,包含远期调入及新购车辆;

天津市地下铁道运营有限公司现有机动车共计 39 辆,其中大型车 3 辆,重型载货车 1 辆,中型车 6 辆,小型车 24 辆,轻型车 5 辆;

天津滨海快速交通发展有限公司现有机动车共计 30 辆,其中大型车 2 辆,重型载货车 2 辆,中型车 12 辆,小型车 13 辆,轻型车 1 辆;

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枢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现有机动车共计 4 辆,其中小型车 3 辆,轻型车 1辆;

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工务维修分公司现有机动车共计 43 辆,其中大型车 2 辆,中型车 6 辆,小型车 34 辆,轻型车 1 辆;

(二)服务期限: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期间需投保车辆,各车保险服务期限同保险单期限一致。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采购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采购。)(备注:如使用新式样营业执照,则该投标人必须另提供从各地方政府指定的信息公示平台下载并打印且载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资料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为天津分支机构时,须携带上级法人单位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

3、供应商为总公司时,须具有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资格(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供应商为授权的天津分支机构时,须具有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资格(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4、供应商须承诺提供机动车年检增值服务并负责中介机构的相关费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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