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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地铁站点视觉系统改良设计(第二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10-23 09:21:26阅读:收藏
摘要:上海地铁站点视觉系统改良设计(第二次)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地铁站点视觉系统改良设计项目已批准实施,资金来自国有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上海地铁公共文化发展中心,招标代理单位为上海联合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本项目于2019年10月10日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截止至报名截止时间,因报名单位数量不满足招标要求,现第二次发布招标公告,已成功报名单位无需再次现场报名,仅需完成线上报名。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上海地铁站点视觉系统改良设计(第二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地铁站点视觉系统改良设计项目已批准实施,资金来自国有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上海地铁公共文化发展中心,招标代理单位为上海联合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本项目于2019年10月10日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截止至报名截止时间,因报名单位数量不满足招标要求,现第二次发布招标公告,已成功报名单位无需再次现场报名,仅需完成线上报名。

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根据站点特色、地理环境所设计的站内壁画、浮雕,潜移默化成为地铁文化风格的一部分。为优化乘车环境,改善车站氛围,拟对上海地铁人民广场站、南京东路站、陕西南路站、上海马戏城站等4个站点进行视觉形象系列设计及项目活动内容的策划。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高等院校、其他组织;

2)具有方案设计服务经验(以服务合同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愿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本公告规定报名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并派代表携带符合第4条资格要求的资料前往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受托人身份证

4)企业营业执照

5)本公告第4条要求的证明文件

6)合同或业主证明文件

7)电子报名资料(提供上述资料盖章后的扫描件)

上述书面证明材料均需在有效期内,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需提供二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外,其他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二份,必须加盖企业公章)。如报名人在报名期限内提供的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则其报名将不予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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