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三江供(污)水管道下穿广深铁路护管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市增城区三江供(污)水管道下穿广深铁路护管工程施工已由增发改投【2017】58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增城区水务设施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安茂铁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广州市增城区三江供(污)水管道下穿广深铁路护管工程施工。
2.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程内容:采用顶进钢筋混凝土护管的形式下穿铁路,其中供水护管为DN1000Ⅲ级钢筋砼管,管节规格为:1000x100x2000(即内径为1000毫米;壁厚100毫米;管节长度为2000毫米,F型套环管接口);污水护管为DN1500Ⅲ级钢筋砼管,管节规格为:1500x150x2000(即内径为1500毫米;壁厚150毫米;管节长度为2000毫米,F型套环管接口)。供水护管与污水护管平行布置,长度80m,净距为3.6m,两护管底齐平。在两侧设置两护管共用的工作井和接收井,进行顶进施工。护管坡度i为0.1%,护管顶距离广深铁路轨底最小埋设深度为11.04m。
护管工作井为9.2x6.0m矩形钢筋混凝土井;护管接收井为9.2x5.0m矩形钢筋混凝土井。工作井、接收井均采用沉井法施工。具体以审批通过的施工图为准。
2.3其他:计划施工工期为15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及总工程师要求:
项目经理: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铁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职称中级或以上,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3年以上项目经理工作经验,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项目总工:职称工程师或以上,3年以上项目技术工作经验。
3.3 财务要求:
投标人用于申请标段的营运资金(包括适当凭证的现金资源、银行贷款和信用额度)不应小于2000万元。在 2016年~ 2018年(近3年)中平均营业收入不应小于10000万元。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认证机构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未被国家住建部或广东省住建厅通报批评而取消投标资格并在处罚期内。
(5)未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或铁道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
(6)具体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惩戒执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的通知》等的规定。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市增城区三江供(污)水管道下穿广深铁路护管工程施工已由增发改投【2017】58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增城区水务设施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安茂铁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广州市增城区三江供(污)水管道下穿广深铁路护管工程施工。
2.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程内容:采用顶进钢筋混凝土护管的形式下穿铁路,其中供水护管为DN1000Ⅲ级钢筋砼管,管节规格为:1000x100x2000(即内径为1000毫米;壁厚100毫米;管节长度为2000毫米,F型套环管接口);污水护管为DN1500Ⅲ级钢筋砼管,管节规格为:1500x150x2000(即内径为1500毫米;壁厚150毫米;管节长度为2000毫米,F型套环管接口)。供水护管与污水护管平行布置,长度80m,净距为3.6m,两护管底齐平。在两侧设置两护管共用的工作井和接收井,进行顶进施工。护管坡度i为0.1%,护管顶距离广深铁路轨底最小埋设深度为11.04m。
护管工作井为9.2x6.0m矩形钢筋混凝土井;护管接收井为9.2x5.0m矩形钢筋混凝土井。工作井、接收井均采用沉井法施工。具体以审批通过的施工图为准。
2.3其他:计划施工工期为15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及总工程师要求:
项目经理: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铁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职称中级或以上,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3年以上项目经理工作经验,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项目总工:职称工程师或以上,3年以上项目技术工作经验。
3.3 财务要求:
投标人用于申请标段的营运资金(包括适当凭证的现金资源、银行贷款和信用额度)不应小于2000万元。在 2016年~ 2018年(近3年)中平均营业收入不应小于10000万元。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认证机构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未被国家住建部或广东省住建厅通报批评而取消投标资格并在处罚期内。
(5)未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或铁道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
(6)具体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惩戒执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的通知》等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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