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站台门系统设备采购(含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福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站台门系统设备采购(含安装)项目招标人为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福州市财政投资,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福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站台门系统设备采购(含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福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是联接荆溪组团、贯通南台岛的西北至东南方向线路,是福州市轨道交通线网中心环的组成线路之一。5号线一期工程起于荆溪新城站,终于福州南站站,连接荆溪组团、金山片区、义序片区、南台岛东部片区、福州南站等近期城市重点发展区域。
2.2 招标范围:5号线一期工程共20座地下车站40侧站台全高封闭式站台门系统设备(含安装),包括站台门系统的深化设计、样机的制造及测试、系统设备、软件和材料提供、检测、设备运输、仓储保管、现场安装及安装调整/调试、各阶段(包括样机)的试验、测试、调试、验收和质保期的服务等所有工作以及备品备件等,详细内容见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2.3 工期:详见用户需求书。
2.4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审查。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下同)依法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近5年内须至少具有1项已完工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站台门系统项目供货业绩(以项目竣工验收时间计算;如业绩为联合体业绩,则仅对联合体牵头方的业绩予以认可);
(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协办方(安装单位)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有效的下列资质之一,且至少具有1项已完工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站台门系统项目安装业绩:
1)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2)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个,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则联合体协办方应为安装单位。
3.4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19日至2019年12月25日,每日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如需邮购,须加付EMS费200元人民币。请将招标文件售价款及EMS费200元按下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需信息、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及联系人姓名传真给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传真和汇款后将尽快以EMS方式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单位。
注: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从投标人企业账户汇出,同时注明所参与项目的名称,否则,因投标人名称不符或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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