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法务管理系统建设(第二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上海第一测量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法务管理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申通地铁集团在建设、运营及经营管理过程中,涉及大量法律事物管理工作,包括外聘法律顾问管理、案件管理、法治宣传等内容。目前法务管理尚未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法务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和流程化建设。法务管理主要采用线下管理方式,对纠纷、仲裁、诉讼案件的全过程主要靠人工线下跟踪,企业内部的法务需求和外部律所缺乏及时统一沟通工具,导致不同环节的信息分散,难以进行有效信息整合和全过程管控;集团对外聘法律顾问、内部法务人员的管理缺乏信息化的抓手;法务信息如法务相关的标准文件、法务的工作动态以及工作内容等知识库共享水平有待提升。
为解决上述问题,需要借助信息化手段,逐步开发完善法务管理系统,进一步提升集团法律事务管理水平,推进依法治企的管理要求,促进依法经营管控。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是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法务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建设目标:依据集团法务管理规范,提供面向全集团法务一键办理系统;完善外聘法律顾问管理机制,建立全集团公司律师专家库,实现对外聘法律顾问的动态管理;加强对诉讼及纠纷管理,建立对案件全过程管控模式;开展集团法务人员队伍建设,提升法务人员专业化水平及法律事务处置能力;开展面向全集团的法律咨询服务及法治宣传,提供统一的后台发布管理。
主要的建设内容包括:外聘法律顾问管理、案件管理、法务人员管理以及标准文件、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务管理系统首页及专题、接口管理。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实施软件开发和数据维护,不包含硬件采购。
2.3本项目工期:中标之日起的1个自然年度。
具体详见技术文件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
3.2 投标人须具备同类项目(定制化软件开发)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3.3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代轨道交通网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
轨道运维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