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轨道交通17号线一期工程消防第三方检测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成都轨道交通17号线一期工程已由四川省发改委以 (川发改础〔2017〕76号)批准建设,并以(川发改础〔2018〕300号)确定项目业主为中交成都轨道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业主按有关规定筹集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业主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消防第三方检测标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成都市
2.2 规 模:成都轨道交通17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全长26.136km,其中高架段约4.744km,路过渡段约0.361km,地下段约21.031km;共设置车站9座,其中2座高架站、7座地下站,设永义车辆段1座,五桐庙停场1座。
2.3 计划工期:
成都轨道交通17号线一期工程:2020年4月15日至2020年9月15日(发包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调整工期)前完成全线各站点、区间、车辆段、停场及主所的消防第三方检测工作,并分站点出具检测报告,且配合发包人与消防验收主管部门沟通完成成都轨道交通 17 号线 一 期工程的消防验收。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4.1消防第三方检测标工程范围:
17号线一期工程:9座车站、永义车辆段、五桐庙停场、相应区间27.373km。
以上工程范围内的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消火栓灭火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含简易喷淋)、消防电源及配电、其他备用电源、通风空调防火系统(正压送风、机械排烟、区间隧道射流风机等)、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防火门(含防火卷帘、防火隔断等)、消防电梯、消防通讯、消防广播、气体消防、感温光纤等全部消防设施及相关联动设施。
2.4.2 负责与消防验收主管部门进行验收前的沟通、协调及准备工作,配合消防验收主管部门、统筹组织安排消防验收相关施工单位开展消防验收工作,并负责组织、安排消防验收期间的技术交流。同时牵头完成消防验收相关文件组卷、资料移交工作。
2.4.3 对全线1—2个站(具体站点根据消防性能化评估要求或者消防验收单位意见确定)进行热烟试验,并按站点出具热烟试验评估报告。
具体工程内容见本招标文件中相关条款。
2.5 标段划分: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1个标段:成都轨道交通17号线一期工程消防第三方检测标。
2.6 符合条件的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具体确定中标人的原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之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的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经营范围<业务范围>需至少包含以下一项内容:消防设施检测、消防产品技术、电气防火技术检测、消防安全监测、消防设施维护、消防安全评估、消防设施工程。
3.2 业绩要求
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至少承担了3个不少于30万平方米消防设施检测且均为已完工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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