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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州市机场大道新改建工程(第二期)下穿河茂铁路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28 10:30:50阅读:收藏
摘要:化州市机场大道新改建工程(第二期)下穿河茂铁路工程招标公告招标单位:中铁四院集团南宁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市华建兴建设监理顾问有限公司日期:2020年8月化州市机场大道新改建工程(第二期)下穿河茂铁路工程招标公告根据化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化州市机场大道新改建工程(第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化发改审[2015]124号)批复,并且本工程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中铁四院集团南宁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现对化州市机场大道新改建工程(第二期)下穿河茂铁路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一、工程名称:化州市...

化州市机场大道新改建工程(第二期)下穿河茂铁路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中铁四院集团南宁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市华建兴建设监理顾问有限公司

日        期:2020年8月


化州市机场大道新改建工程(第二期)下穿河茂铁路工程

招标公告

根据化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化州市机场大道新改建工程(第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化发改审[2015]124号)批复,并且本工程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中铁四院集团南宁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现对化州市机场大道新改建工程(第二期)下穿河茂铁路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化州市机场大道新改建工程(第二期)下穿河茂铁路工程

二、招标单位:中铁四院集团南宁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明亮联系电话:13707720207 0771-2720057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华建兴建设监理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工、李工联系电话:13602299773、020-84820907

招标监督机构:化州市地方公路局

三、建设地点:化州市橘城西路与机场大道交汇处。

四、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化州市橘城西路、河茂铁路与机场大道交汇处,全长160.33m,铁路等级为Ⅰ级,道路等级按城市主干路,道路红线宽35.5m,双向6车道,设计时速60Km/h。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经审查批准的施工设计图所载明的工程内容,机场大道里程AK0+480.5~AK0+640.83,全长160.33m;范围包括160.33m长地道框架及地道附属工程,地道内的道路、排水工程(含地下通道排水泵站)、交通工程、照明工程,涵洞工程(共3座涵洞,包括1个既有排洪涵的改移、1个燃气护管涵、1个污水管护管涵),由排洪涵改移引起的铁路北侧改沟工程(全长340m),施工期间的道路改移及恢复工程,由地道建设引起的铁路权属设施的迁移改造工程(具体数据和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 1 个标段。

2、招标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招标澄清文件、招标图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完成本项目所包含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文件、招标图纸为准)。

3、招标控制价:人民币 97500000.00元。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专业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的专业组成费用。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公告发布、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0年 8月28 日至2020年 9 月 3 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2020年 8 月 28 日

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2020年 9 月 3 日(节假日除外)

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上午:9:30-11:00,下午:14:30-16:00。

注: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如投标登记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投标登记时间。

八、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窗口(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登记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被授权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

2、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一份;

4、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登记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5、购买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每套人民币2000元。

十、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0年 9月 24日 9 时 00 分,截止时间:2020年 9月 24日 9 时 30分。

2.开标时间:2020年9月 24日 9 时 30分。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一时间和地点,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开标室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递交投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登记时提供)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登记申请表》二份。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3)投标文件。

十、投标担保 30 万元,缴纳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完成。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纸质资料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及评标工作。

十二、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

①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包括一级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粤建市〔2019〕153号)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包括二级注册临时建造师。

5、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施工任务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1)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0、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信息登记,且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投标人企业信息档案中的在册人员。无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申请将不予受理。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1、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三、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3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四、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五、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六、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七、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中铁四院集团南宁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771-2720057

地        址:南宁市高新区高新五路3号

十八、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报发布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九、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二十、投标人在本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三个月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二十一、其它:

1、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粤建市函[2017]1113号)计取相应税率。

2、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化州市机场大道新改建工程(第二期)下穿河茂铁路工程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登记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登记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登记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八、本公司如投标时选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中标后将使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若不遵守承诺,自愿按不履行合同约定处理。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和自愿放弃中标资格。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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