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4月18日,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库尔勒供电段在马兰至和硕站间电力自闭线进行停电检修作业时,因感应电电击造成1名作业人员死亡,构成铁路交通一般B1类事故,库尔勒供电段对事故发生负全部责任。
2023年12月20日,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第一百一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与《国家铁路局铁路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附件第五类第89条较重阶次之规定,责令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库尔勒供电段改正,给予罚款45万元的行政处罚。
公告日期: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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