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重庆轨道交通十号线二期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已由重庆市发改委以渝发改交【2017】30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重庆轨道交通十号线二期工程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项目在国内公开招标,现将该项目招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重庆轨道交通十号线二期工程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项目。
2.2招标编号:川亚渝-招-1703
2.3项目概况:重庆轨道交通十号线二期工程(兰花路站—鲤鱼池站,不含鲤鱼池站)线路长度9.8公里,全线设8座车站,4座换乘站,除曾家岩站为高架站外,其余车站全为地下站,并新建曾家岩大桥(不含土建工程)和南纪门轨道专用桥两座大桥以及兰花湖地下停车场。总投资:100.79亿元(不含曾家岩大桥投资),其中建安费50.92亿元 。
2.4招标范围:重庆轨道交通十号线二期工程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2.5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6保险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24时止(包括试车期,预计工期为五年)。附加保证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包括试运营期)。如工程延期则保证期的起期相应顺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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