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无锡地铁1、2号线LED数字媒体大屏广告的销售、运营、维护(其中无锡地铁1号线LED多媒体大屏数量为14块;2号线LED多媒体大屏数量为8块)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经营范围须包含广告经营等内容。
(2)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以上。
(3)2012年10月1日以来在地铁、机场、火车站、公交(含公交车内)户外等任一领域拥有LED或LCD多媒体大屏的运营经验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未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或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招致法律诉讼,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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