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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地铁7号线公益广告制作上刊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17 09:04:50阅读:收藏
摘要: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成都地铁7号线公益广告制作上刊项目,项目业主为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资金来自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运营经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名称成都地铁7号线公益广告制作上刊项目3招标范围按照招标人要求,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对成都地铁7号线12封广告灯箱2856块、梯楣灯箱75块、出入口梯牌2426块、列车看板4576块进行公益广告制作上刊。4项目期限开始时间暂定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暂定完成时间为2017年12月15日,具体时间以招标人...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成都地铁7号线公益广告制作上刊项目 ,项目业主为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资金来自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运营经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名称

 成都地铁7号线公益广告制作上刊项目  

3 招标范围

按照招标人要求,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对成都地铁7号线12封广告灯箱2856块、梯楣灯箱75块、出入口梯牌2426块、列车看板4576块进行公益广告制作上刊。

4 项目期限

开始时间暂定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暂定完成时间为2017年12月15日,具体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5 工期要求

应在7号线正式开通试运营前完成该项目制作上刊工作,暂定完成时间为2017年12月15日,具体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6 特别说明

提前终止:若招标人确定7号线车站灯箱类广告资源经营单位能够进场制作上刊时,招标人可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招标人终止合同时应当向中标人发送书面通知。

(1)中标人收到招标人终止合同书面通知时尚未实施本合同约定项目的,招标人无须向中标人支付任何费用。

(2)中标人收到招标人终止合同书面通知时已实施本合同约定项目部分制作上刊,则招标人根据实际上刊工程量据实结算合同款项。

7 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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