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海联合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地铁第三运营有限公司的委托,对2018年度4、7号线自动气体灭火系统维保项目实行公开招标。
2. 本项目范围及内容:
1)4号线海伦路—宜山路沿线各地下车站(含董家渡区间风井,含1号线上海体育馆站,含西藏南路站8号线部分,含12号线大连路站、大木桥路站,不包含4号线世纪大道站)和站外降变电所,自动气体灭火系统日常保养与维修保障。
2)7号线 花木路—罗南新村沿线各地下车站(含肇嘉浜路站9号线部分,含龙华中路站12号线部分,含长寿路站13号线部分,不包含7号线高科西路站和耀华路站)、控制中心大楼、区间风井和站外降变电所的自动气体灭火系统日常保养与维修保障。
维保期限:2018年1月1日00:00时至2018年12月31日24:00时
3. 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
2)具有消防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二级及其以上资质(允许临时资质)或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二级及其以上资质。
3)具有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或业主证明文件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愿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本公告报名规定时间内点击招标公告下部的“我要报名”完成网上报名,并派代表携带的下列资料前往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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