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成都轨道集团崔家店停车场上盖综合开发项目营销代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 【2017-510108-70-03-115603-BQFG】第001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业主按国家有关规定筹集(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由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成发改政务招标【2017】第01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成都轨道集团崔家店停车场上盖综合开发项目营销代理项目。
2.2建设地点:成都市成华区成洛大道槐树店。
2.3项目概况:崔家店项目位于成都市跳蹬河南路9号地块,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约8.1万㎡,规划总建筑面积约29万㎡。
2.4服务期限:暂定为730日历天,实际按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完成为止。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成都轨道集团崔家店停车场上盖综合开发项目营销代理项目工作:
代理销售范围包括住宅13.86万平米,其中上盖多层住宅7.27万平米,白地高层住宅6.59万平米,车位1626个(具体销售体量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6工作内容:
一、营销策略类:
1) 制定项目整体营销策略,年度、月度营销策略及执行方案。
2) 制定形象推广策略、整合竞争策略、活动促销策略及媒体执行计划。
3) 制定项目入市开盘策略。
4) 制定价格建议及定价策略。
5) 完成营销代理周报、月报。
6) 完成市场分析及竞品分析。
7) 售楼部及样板房装修建议。
二、销售执行类:
1) 制定项目销售进度计划,销售组织与执行方案。包括营销组织管理构架、人员配置及销售流程。
2) 现场销售执行,包括前期蓄客、来访接待、跟进谈判、成交签约备案、回款以及客户信息维护等。
三、售后服务类:
1) 指导、协助客户与银行办理按揭手续,协助招标人催收购房客户应缴的各项费用。
2) 办理合同登记及备案、权证办理、过户、交房入住等手续。
四、完成招标人要求的其他营销服务工作。
2.7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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