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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轨道交通机动车辆2018年综合商业保险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02-12 09:03:50阅读:收藏
摘要: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重庆轨道交通机动车辆2018年综合商业保险项目,招标人为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投资估算:约170万元。2.2协议期限:2年。2.3项目概况:为规范集团公司机动车辆综合商业保险管理,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有效控制成本,拟对机动车辆商业保险进行公开招标。2.4招标范围:主要针对轨道集团机动车辆综合商业保险(包括但不限于:1、商业保险部分:机动车损...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轨道交通机动车辆2018年综合商业保险项目,招标人为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投资估算:约 170万元。

2.2 协议期限:2年。

2.3 项目概况:为规范集团公司机动车辆综合商业保险管理,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有效控制成本,拟对机动车辆商业保险进行公开招标。

2.4 招标范围:主要针对轨道集团机动车辆综合商业保险(包括但不限于:1、商业保险部分:机动车损失险、车上司机责任险5万、车上乘客责任险5万*座位数、第三者责任险50万、全车盗抢险、玻璃破碎险、车损不计免赔率、三责不计免赔率、车上司机责任险不计免赔率、车上乘客责任险不计免赔率、盗抢险不计免赔率等;2、附属部分:车船税、交强险等)。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中国注册的注册资金在人民币一亿元及以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所要求的服务,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费率批复文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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