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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地铁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三、四号线及宁天线冷却塔地面硬化处理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18-07-06 16:41:05阅读:收藏
摘要:南京地铁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三、四号线及宁天线冷却塔地面硬化处理项目比选公告南京地铁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拟就三、四号线及宁天线冷却塔地面硬化处理目进行比选,现将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1项目内容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三、四号线及宁天线冷却塔地面硬化处理内容。2申请参加本次比选的申请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服务(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2比选申请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报告原件及复印件);2.3比选申请人须提供201...



南京地铁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三、四号线及宁天线冷却塔地面硬化处理项目比选公告



南京地铁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拟就三、四号线及宁天线冷却塔地面硬化处理目进行比选,现将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项目内容

       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三、四号线及宁天线冷却塔地面硬化处理内容。

2 申请参加本次比选的申请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服务(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2比选申请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2.3比选申请人须提供2015年以来承接的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类项目,单项合同金额20万元及以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4比选申请人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5比选申请人须具有以下资质之一(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或有二维码的复印件):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2.6申请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比选:

(1)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2)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的情形)。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参加本次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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