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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十号线部分射流风机状态评估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18-07-18 11:21:01阅读:收藏
摘要:一、十号线部分射流风机状态评估项目比选公告南京地铁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拟就南京地铁一、十号线部分射流风机状态评估项目进行比选,现将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1项目内容南京地铁部分线路区间的射流风机安装于地下隧道轨道顶部,采用顶部安装的方式。其中原一号线27台已投入使用12年,原南延线48台已投入使用8年。由于区间设备环境里的湿度大,在日常维保中发现部分风机紧固件与风机本体出现锈蚀情况,现场维护人员不具备对预埋件、焊接垫块、螺栓等紧固部件的检查评估能力。现拟请相关技术单位对运营多年的75台轨顶射流风机安全状态进行评估...



一、十号线部分射流风机状态评估项目比选公告



南京地铁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拟就南京地铁一、十号线部分射流风机状态评估项目进行比选,现将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项目内容

南京地铁部分线路区间的射流风机安装于地下隧道轨道顶部,采用顶部安装的方式。其中原一号线27台已投入使用12年,原南延线48台已投入使用8年。由于区间设备环境里的湿度大,在日常维保中发现部分风机紧固件与风机本体出现锈蚀情况,现场维护人员不具备对预埋件、焊接垫块、螺栓等紧固部件的检查评估能力。现拟请相关技术单位对运营多年的75台轨顶射流风机安全状态进行评估并出具维护建议,并对发现的风险因素制定可行的应对措施。

2 申请参加本次比选的申请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以分支机构为代理人的申请)能提供本次服务(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2比选申请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2.3比选申请人须提供2015年以来类似大型公用事业(建筑、公路、隧道、轨道交通)设备设计业绩、大型公用事业(建筑、公路、隧道、轨道交通)设备咨询业绩、射流风机检测业绩或射流风机安装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30万(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原件。);

2.4资质要求: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铁道行业级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行业级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级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5申请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比选:

(1)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2)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的情形)。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参加本次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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