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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及支线AFC车站设备委外维保项目(2018-2021年)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09-10 16:28:50阅读:收藏
摘要:苏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及支线AFC车站设备委外维保项目(2018-2021年)招标公告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对拟采购的苏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及支线AFC车站设备委外维保项目(2018-2021年)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一、招标编号:苏轨运招2018-22号二、招标内容:1、招标范围本委外维保项目涉及4号线(31个车站)及支线(7个车站)的所有AFC终端设备(包括自动售票机(TVM)、检票机(AGM)、半自动售票机(BOM))以及辅助设备(车站配电箱、电气线路及数据线路、车站交换机,车站紧急控制箱)巡检、维护、维修技术服...



苏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及支线AFC车站设备委外维保项目(2018-2021年)招标公告




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对拟采购的苏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及支线AFC车站设备委外维保项目(2018-2021年)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苏轨运招2018-22号

二、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

本委外维保项目涉及4号线(31个车站)及支线(7个车站)的所有AFC终端设备(包括自动售票机(TVM)、检票机(AGM)、半自动售票机(BOM))以及辅助设备(车站配电箱、电气线路及数据线路、车站交换机,车站紧急控制箱)巡检、维护、维修技术服务。

2、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2018年12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

招标人有权对上述日期进行调整,投标人须承诺服从招标人对工期的调整,且不得由此提出其它要求。

三、投标人一般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提供本次采购合格服务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须提供其最近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年度报表审计报告(非验资审计、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及其他专项审计报告),且无拒绝和否定意见;

3、投标人应具备2条线路以上的AFC设备维保项目管理经验,且维保周期在2年以上(以合同为准);

4、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类似项目3年以上项目管理经验(担任项目主管及以上职务,以合同或用户证明(用户评价须为良好)为准,员工证明以社保证明为准);

(二)本次招标规定:

1、本项目不接受以非独立法人机构为代理人的申请;

2、申请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2)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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