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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环岛高铁东段文昌站站台雨棚补强改造工程 施工总价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05-14 11:20:22阅读:收藏
摘要:海南环岛高铁东段文昌站站台雨棚补强改造工程施工总价承包二次招标公告1.</spanstyle='mso-bookmark:_toc2864746'></spanstyle='mso-bookmark:_toc277917503'></spanstyle='mso-bookmark:_toc210364683'>招标条件</spanstyle='mso-bookmark:_toc2864746'></spanstyle='mso-bookmark:_toc277917503'></spanstyle='mso-bookmark:_toc210364683'></spanlang=en-us></spanstyle='mso-bookmark:_toc210327497'></aname="_toc210327497"></aname="_toc276714872"></aname="_toc2864746">本招标项目海南环岛高铁东段文昌站站台雨棚补强改造工程根...


海南环岛高铁东段文昌站站台雨棚补强改造工程施工总价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环岛高铁东段文昌站站台雨棚补强改造工程根据广铁集团以《〔2018〕计审海字034-001号》和《〔2018〕计审海字032-001号》批复。项目业主为海南铁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更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全资,招标人为海南铁路有限公司。现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拟对海南环岛高铁东段文昌站站台雨棚补强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海南环岛高铁东段文昌站站台雨棚补强改造工程,主要对文昌站站台雨棚钢结构进行除锈、防腐、防火处理,永久拆除现有吊顶板及龙骨等。

2.2招标范围:海南环岛高铁东段文昌站站台雨棚补强改造工程施工图内容。

2.3工程主要内容及重难点工程:站场、信息等工程。

重难点工程:根据《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12〕280号)第7条及第13条规定,本标段为营业线III级施工。

营业线施工施工包含内容:(1)对钢结构除锈、防腐、防火等处理;(2)永久拆除现有吊顶板及龙骨; (3)永久拆除现有檐口板及龙骨,更换为耐腐蚀压型钢板檐口;(4)拆除并更换现有屋面系统为耐腐蚀压型钢屋面板:(5)拆除并更换钢板天沟及龙骨;(6)拆除并更换落水管,并增加落水管数量;(7)拆除并更换已锈蚀严重的屋面次檩条,主体网结构除锈并重新刷防锈漆;(8)雨水管接入既有站台排水系统。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工程范围内设 1个标段。

2.5其他:工程总投资3489万元。建设总工期8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投标人须具有近 5年营业线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已竣工的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

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职称高级工程师、 8年以上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 年以上项目经理工作经验,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总工程师职称高级工程师,从事类似项目管理工作至少 8 年,主管项目技术工作 5年以上。

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合作履约记录。

3.2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认证机构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未在中国铁路总公司或铁道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对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申请人,在公布期限内,不得接受其投标。

(5)未在广铁集团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

(6)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而处于停标处罚期内的;有诉讼及仲裁情况而处于停标处罚期内的。

(7)申请人及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交投标文件之日起一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8)投标人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惩戒,执行《中国铁路总公司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的通知》等的规定。投标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是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9)申请人及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1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5 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建设管理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铁路建设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建工函[2016]39号)要求,投标人应提供发包人出具的投标人业绩、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证明材料,具体格式见公告附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5月20日至2019年5月24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介绍信、购买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汇款凭证复印件以及《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申请表每个标段一式两份)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先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电汇至招标代理账号(不接受网汇、现金、信汇等方式,仅接受普通银行电汇;不接受个人汇款),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标段号。

招标代理账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号:7005007

4.3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9年6月13 日9时00分至2019年6月13 日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6月13日10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人:

海南铁路有限公司

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粤海大道1号海口火车站1号楼

邮编:

570125

联系人:

郭琦

电话:

13976962666

传真:

0898-31686210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C座7层

邮编:

100036

项目经理:

朱文穗(招标师证书编号:10394443909444204)

联系人:

刘工(售卖标书)、区工、温工

电话:

13600487989、020-87623263

传真:

020-61335253

电子邮件:

Crmscgz01@163.com


2019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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