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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自动售检票系统集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3-10 09:50:55阅读:收藏
摘要: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自动售检票系统集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清分系统及1号线一期工程自动售检票系统采购项目第二包: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自动售检票系统集成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675-204JOC104023/02日期:2020年03月0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已由苏发改设施发〔2017〕994号文批准建设,南通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业主负责工程的实施。本工程为一条串联东西方向的骨干线,正线全长39.146km,全部为地下线,共设车站28座(其中有道岔站13座、换乘站5...


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自动售检票系统集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清分系统及1号线一期工程自动售检票系统采购项目第二包: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自动售检票系统集成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0675-204JOC104023/02
日期:2020年03月0

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已由苏发改设施发〔2017〕994号文批准建设,南通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业主负责工程的实施。本工程为一条串联东西方向的骨干线,正线全长39.146km,全部为地下线,共设车站28座(其中有道岔站13座、换乘站5座)。平均站间距1.427km,最大站间距2.917km,为居康路站~宏兴路站区间;最小站间距836m,为平潮站~南通西站站区间。本工程在青年路站设与2号线联络线一处,在太平路站及能达商务区站各设置联络线一处。全线设平东车辆段及综合维修基地一处,位于平潮站附近。平东车辆段内设置试车线1条,长约1.138km。全线设小海停车场一座,位于居康路站附近。设置控制中心一座,位于崇川路与通欣路交叉口西南象限地块内,通沪大道站附近。设置维修中心一座,位于平东车辆段;设置培训中心一座,位于平东车辆段。全线初、近、远期按6辆编组;初期配属车数量为35列/210辆,近期配属车数量为59列/354辆,远期配属车数量为86列/516辆。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南通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清分系统及1号线一期工程自动售检票系统采购项目第二包: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自动售检票系统集成采购项目进行国际公开招标。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本项目资金已落实,用于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自动售检票系统集成采购,并支付技术文件费、设备安装督导费、设计联络费等相关服务费用。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2.招标货物的名称、数量、项目要求、交货地点及计划供货

2.1货物名称: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自动售检票系统。
2.2数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十章《用户需求书》。
2.3项目要求:国产化率不低于70%。
2.4交货地点:系统设备安装现场或招标人指定地点。
2.5计划供货

2021年06月3
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开始全线联调
2021年12月2
全线联调完成、开始试运行
2021年12月3
三权移交
2022年01月1
全线试运营条件评审
2022年03月2
全线开始试运营
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客观条件调整工期计划,投标人须满足招标人所改变的工期计划,并不得因此向招标人提出任何补偿。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0675-204JOC104023/02
招标项目名称: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自动售检票系统集成采购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江苏省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规格
备注
1
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自动售检票系统
一套
国产化率不低于7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招标公告仅供正式会员下载,未曾在中国招标与采购网(www.zby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下载中国招标与采购网会员申请表。注册联系人:王越,手机:13681224795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应为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和服务的制造企业,并具有对所提供的全部货物及相关技术、质量、性能、工期、售后服务等负总责能力的企业;
3.2投标人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自2014年1月
至投标截止日期止至少具有1条已开通的合同金额6000万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除港澳台地区)城市轨道交通(仅限地铁、轻轨)线路自动售检票系统(AFC)集成业绩;(以开通为准)
注:(1)业绩中必须包含多线路共用中心MLC或线路中心LC或车站计算机系统SC;
(2)业绩不包括自动售检票系统的改造、扩建项目;
(3)如该业绩是联合体合同,则投标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方。
3.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自2014年1月
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在1个已完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除港澳台地区)城市轨道交通(仅限地铁、轻轨)自动售检票系统(AFC)集成业绩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以开通为准)
3.5投标人所投子系统要求:
(1)投标人拟投的车站交换机、主控单元、硬币处理模块、纸币处理模块、纸币找零模块、单程票发售模块、单程票回收模块系统自2014年1月
至投标截止日期至少有2条已开通运营(含试运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除港澳台地区)城市轨道交通线路自动售检票系统中应用业绩(以开通为准);
(2)投标人拟投的闸门机构自2014年1月
至投标截止日期至少有1条已开通运营(含试运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除港澳台地区)城市轨道交通线路自动售检票系统中应用业绩(以开通为准);
(3)投标人拟投的门禁系统主控制器、就地控制器、读卡器、磁力锁、机电一体锁自2014年1月
至投标截止日期至少有3条已开通运营(含试运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除港澳台地区)城市轨道交通线路中应用业绩(以开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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