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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T188号路过街通道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13 10:08:54阅读:收藏
摘要:交易编号:A01-126201000792727962-20171103-006375-0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兰州市T188号路过街通道工程,项目经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七里河园区经济发展服务局备案批准,项目建设单位和招标人为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人: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2.2项目名称:兰州市T188号路过街通道工程勘察、设计项目2.3项目概况: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七里河区市政规划道路T188#路与S186#路交叉路口处...

交易编号:A01-126201000792727962-20171103-006375-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兰州市T188号路过街通道工程,项目经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七里河园区经济发展服务局备案批准,项目建设单位和招标人为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人: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2.2项目名称:兰州市T188号路过街通道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2.3项目概况: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七里河区市政规划道路T188#路与S186#路交叉路口处,与轨道交通1号线马滩站负1层预留空间相连通,共设置7个出入口及2组风亭,连通马滩站所在T188#路南北两侧、S186#路东西两侧。本工程总投资约为11400万元。

2.4招标范围:

2.4.1勘察部分

(1)完成本项目的勘察及勘察报告、提供成果文件及后续配合;

(2)完成本项目范围内的管线调查、建(构)筑物调查(含房屋鉴定报告,按需提供);

(3)完成本项目资料归档工作及业主交代的其他关联技术工作。

2.4.2设计部分

(1)完成本项目的通道工程、剩余空间开发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

(2)完成本项目的报建报规、资料归档及业主交代的其他关联工作。

2.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2.6服务周期:

勘察:30日历天;

方案设计:7日历天;初步设计:1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45日历天。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并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近五年(2012年7月1日至今)承担过同类业绩(同类业绩是指市政工程对应的勘察、设计,业绩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为准);

3.3勘察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和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和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近五年(2012年7月1日至今)具有同类市政工程对应的勘察、设计业绩(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需提供近三个月(2017年7月—2017年9月)社保缴费证明;

3.4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2014年度-2016年度)均无亏损,须提供近三年合法的财务报告;

3.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省外企业中标后须办理进甘信息登记等相关手续;

3.10投标人需到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4.投标报名方法及文件获取

4.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 11 月 09 日至2017年 11 月 13 日。

4.2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登陆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zggzyjy.cn/),按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企业网上报名操作流程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 11 月 29 日 09 时 30分(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一楼第 五 开标厅,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701之1号(甘南路伊真大厦)。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至开标现场。

6.发布媒体

本公告将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zggzyjy.cn)、甘肃省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Index.html)、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轨道交通网(http://www.rail-transit.com/)、兰州轨道交通网(http://www.lzgdjt.com)同时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7.联系方式

审核备案单位: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和房产管理局

2017年 1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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