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郑州市轨道交通港区至许昌市域铁路工程(郑州段)土建施工监理06标段(二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为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及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港区至许昌市域铁路工程(郑州段)是航空港经济实验区内“L” 型走向的一条轨道交通骨干线,北起港区东北部的商贸商业次中心的港区北站,南端止于“双鹤湖”片区的工业十路站。线路主要沿巢湖路(原龙中公路)、华夏大 道(原四港联动大道)、迎宾大道、机场、雍州路(航兴路)敷设,出工业十路站后线路继续向南敷设,接入港区至许昌市域铁路(许昌段)线路全长约35.20km,其中地下线长约29.785km,过渡段长约0.515km,高架段长约4.9km。共设车站17座(含11号线寺东孙换乘站),均为地下站,其中换乘站5座,最大站间距为6693.801 m,最小站间距为898.335 m,平均站间距2200m。
本线采用B型车6辆编组,速度目标值暂为100km/h。设郑港五街车辆段一座。设航兴路主变(与18号线共享)、郑港九路主变(与9号线共享)各一座,控制中心为航空港区郑州南站控制中心(与13、16、18、19、20共享)。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括高架过渡段盾构井(含盾构井)至郑许市界高架区间。
2.3招标范围:本标段范围内的土建及预留预埋部分施工、专项工作等监理。
2.4监理服务期限:从本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监理项目24个月缺陷责任期满后30天之日止。
2.5 建设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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