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本项目至第一次招标公告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来报名的单位不足三家,因此依法重新招标。
1、招标条件
上海磁浮示范运营线高空作业车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上海第一测量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上海磁浮交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单位”)委托,兹邀请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就本项目进行投标,择优选择承包单位。
2、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范围为用于磁浮轨道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以及应急处置的高空作业车的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生产厂商注册资金在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或经销商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
2)采购内容需在营业执照范围内;
3)具备开具17%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4)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厂商或具有代理权的经销商或提供采购渠道证明;
5)不接收联合体投标。